在备考事业单位的过程中,我们往往花费较多时间去辨析一些很难区分的知识点。中公教育今天就刑法中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异同点进行比较分析,方便大家在做到此类题目的时候能够快速做出判断。
一、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相同点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相同点:(1)目的相同:都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利。(2)前提相同:都必须是在合法权益正在受到紧迫危险时才能实施。(3)责任相同:在合理限度内给某种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都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如果超出法定限度造成损害结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点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1)危害的来源不同:紧急避险的危害来源非常广泛,既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侵袭等;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2)行为所损害的对象不同: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正当防卫损害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3)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紧急避险只能在迫不得已时即在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实行,而正当防卫则无此限制。(4)对损害程度的要求不同:紧急避险损害的合法利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利益,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者可能造成的损害。(5)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而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区别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实际意义在于衡量是否过当的标准不同。正当防卫涉及合法与不法的冲突,其衡量是否过当的标准明显有利于防卫方,即使防卫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大于不法侵害人可能造成的损害,也可能被认为是必要的;而紧急避险涉及两个合法利益在紧迫情况下发生冲突,不得已舍弃一个保全另一个,其衡量是否过当的标准是平等的,甚至略微偏向被避险一方,即使避险行为损害的利益与保全的利益相等,也可认为避险过当。
【例题】(单选)万某和王某为情敌,某晚万某在回家的途中,恰巧碰到王某,两人发生打斗,打斗的过程中,王某用拳头打了万某的头部,万某用水果刀捅了王某肚子一刀,致王某死亡,关于万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答案】C。中公解析:王某先是对万某实施了不法侵害行为,先是用拳头打了万某的头部,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是可以正常反击的,也就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但是正当防卫要求回击的暴力在限度之内,而万某直接用刀捅人的行为,是针对自己人身权遭受损害的防卫,只不过暴力超出限度,也就是防卫过当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异同点这一内容的介绍,作为事业单位考试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考点,需要广大考生在备考时重点关注。最后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各位,也祝愿各位能够在2021年实现自己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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